河北专员办:树牢绩效理念 提高雄安新区财政资金绩效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这也是雄安新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的内在要求,更是规划有序有效实施的有力保障。《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对雄安新区各项目标做了明确要求,为雄安新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夯实了基础。

  一要坚持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重要抓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聚焦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支出事项,推进绩效评价全覆盖,确保支出结果和规划目标有效衔接。

  二要以统筹雄安新区转移支付和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专员办职能优势,全面评估中央财政通过对下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安排的投入方向和强度,构建雄安新区域内中央财政资金“大绩效”管理格局,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低效投入。

  三要以开展地方财政运行绩效评价促进新区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在财政部对地方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探索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实现雄安新区从“源头控制”到“结果控制”。

  四要创新绩效评价方式,依托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和全域智能化环境,联合雄安新区财政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即时绩效评价系统,引导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形成内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新机制。

文章来源:财政部官网

2018年5月17日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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